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和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6]10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5
实施时间: 2006-9-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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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稽局、洋浦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和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各市县征稽局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费清理工作,每年要制定落实清理欠费计划的措施,按季度实施,健全欠费管理制度和办法,由一名分管局长具体负责。
  二、建立清理欠费责任制。各市县征稽局要加强内部考核,将清欠任务具体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按季度通报清欠情况。利用社保费计算机征收系统,按季对社保费的清欠、入库率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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