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农税[2004]1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9-21
实施时间: 2004-10-1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契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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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减免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9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制定了《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申报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4]99号文件精神,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的暂行规定》([90]财农税字第56号)同时废止。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政策,简化减免管理程序,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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