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7]9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9
实施时间: 2007-10-3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5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实施办法》公布施行之日起,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按《实施办法》规定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
  二、由于《实施办法》出台时间影响,延误了2007年度车船税的正常征收,因此,凡在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本法规第四条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9]5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31
实施时间: 200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