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发文文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6-27
实施时间: 2004-7-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4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业经2004年6月24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张文岳
  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适用《行政许可法》和本规定。
  第三条 实施行政许可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