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考中心函[2007]7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人事部
发文时间: 2007-11-15
实施时间: 2007-11-15
法规类型: 税务师考试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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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及时发布考试公告,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全国统一定为2007年12月31日前,报名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补报名时间由各省(区、市)自行安排。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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