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办发[1999]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1999-12-22
实施时间: 1999-12-22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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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1999]145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税务代理机构的彻底脱钩改制,现将《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
  一、 脱钩验收标准
  (一)编制脱钩。属于税务机关事业编制序列的税务代理机构已注销编制;由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已解除隶属挂靠关系。
  (二)人员脱钩。现有税务代理机构执业人员中已没有在职的税务机关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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