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2007]6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7-7-18
实施时间: 2007-7-18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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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从2007年开始,国家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我部将根据地区间财力差异,对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给予适当保费补贴。为做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的各项工作,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抄送:农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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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