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劳动力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07]7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7-6-26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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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劳动保障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劳动力市场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劳动力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同时,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集中资金,突出重点,择优安排,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的原则,逐步对有关就业再就业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
  2007年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市(地)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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