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行统一发放后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政二[2000]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2
实施时间: 2000-3-2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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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行统一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00年4月份起,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形式将由原各单位财务部门发放分批改为由财政统一委托银行以“银行卡”形式代发。为做好此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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