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批印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征[1999]2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1-30
实施时间: 1999-11-30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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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税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针对目前批印发票存在的申请企业过多,批印发票数量过大,发票直接由企业向印刷厂领用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同时,批印发票未纳入我局计算机网络管理,造成网络数据不完整,无法通过电话语音系统进行识别查验。为加强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省地税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局税收征管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决定强化对企业批印发票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统一发票种类、取消部分批印发票
  (一)拟增加统一发票种类;
  1、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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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