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征[1999]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3-11
实施时间: 1999-3-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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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宜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便于普通发票的流通和防伪识别,堵塞发票管理漏洞,减少税款的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园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下:
  一、发票管理各个环节必须全面纳入计算机管理。我局计算机广域网络发票管理模块已于1998年7月1日启用,运行情况良好,但目前仍有个别单位向纳税人发售发票采用手工操作,导致计算机广域网络发票管理基础资料不完整。为此,各基层局应自行检查,对1998年7月1日以后销售的发票尚未录入计算机网络的应于4月1日前逐一加以补录。自下文之日起,岛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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