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政三[1998]2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12-18
实施时间: 1999-1-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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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为推进我市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印花税收入稳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福建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在实际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厦门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
           
  厦门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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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第三款关于“核定征收”的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地税发[2007]79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1
实施时间:2007-6-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