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厦门市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政二[1998]2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9-15
实施时间: 1998-9-15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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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l998]综09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税收优惠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厦府[1998]综0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已经市委常委会原则同意,并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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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