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政务服务承诺制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监[1998]1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7-1
实施时间: 1998-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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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计算机信息中心(发至税务科所):
  厦门市地税局政务服务承诺制自1996年l0月公布试行以来,全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承诺,各级领导充分运用该制度大胆管理,对违诺现象严格处罚,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的提高。近两年的试行表明,这项制度是切实可行的。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我们在试行近两年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对承诺制进行了修订,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纳税人,进一步创行业文明,树行业形象。 此次对承诺制的修订,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增加了承诺项目,如增加了“受理税务请求”项目;在“办理税务登记”项目中增加了“办理停歇业”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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