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字[2007]8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2-4
实施时间: 2007-12-4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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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中央在浙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7〕148号)规定,结合我省近几年来实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将我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7〕276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二)申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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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对象花名册.doc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doc    
浙财会字[2007]83号附件2-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