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7]32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15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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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从有利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出发,省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编写了《江西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以下简称《退税规程》),并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为更好地学习、贯彻《退税规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退税规程》的重要意义。《退税规程》是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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