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办发[2007]224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11-9
实施时间: 2007-1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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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55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重要意义。现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虽能反映价格总水平的变化程度,但不能反映价格变化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影响。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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