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1996]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1-11
实施时间: 1996-1-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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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第二税校:
  现将营业税若干业务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我省以前规定与此文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关于纳税人在价外收取的罚息、罚款征税问题按照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的价外费用泛指价外收取的一切款项,所以,只要是纳税人价外收取的款项,无论其具体名称是什么,都应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二、关于纳税人承包我省境内跨县(市)工程的纳税地点问题根据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精神,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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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地税函[2009]410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2-28
实施时间:2009-1-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部分废止或失效 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6
实施时间:20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