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发文文号: 交通部令200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交通部
发文时间: 2006-1-9
实施时间: 2006-4-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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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已于2005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盛霖
  二○○六年一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施海事行政许可,维护海事行政许可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海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海事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请及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所依照的海事行政许可条件,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海事行政许可,是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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