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取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7]2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3-21
实施时间: 2007-3-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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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湖北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招标文件的取费标准的请示》(源招标[2006]8号)悉。为规范你公司的经营行为,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你公司招标文件的取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附:湖北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取费标准
预计招标金额(万元) 公开售标收费标准 (元/份) 通过资格预审售标 (元/份) 邀请招标(元/份)
  30以下   150  200  200
  30-50   280  400  400
  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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