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2006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办发[2006]2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9
实施时间: 2006-5-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6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山东省税务学校:
  为明确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现将《2006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国税办发[2006]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是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明确了2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