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办发[2002]1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19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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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调动各级国税机关做好税收宣传和税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宣传效果和信息质量,促进全省各项税收工作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按照“淡化数量考核,突出质量考核,简化考核办法,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取消考核基数,取消宣传信息“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扩大税收宣传考核范围,鼓励创新,鼓励调研。
  二、考核办法及计分标准
  (一)税收宣传:税收宣传考核包括“国税好新闻”及最佳活动项目评选、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和日常宣传工作四方面,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国税好新闻”考评分数占税收宣传百分制考核的35%,最佳活动项目占40%,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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