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普通发票监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办发[2001]3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10
实施时间: 2001-8-10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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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4月26日下发的《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7号)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发票工本费纳入中央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对国税部门普通发票管理,特别是发票监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积极配合发票工本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规范普通发票监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规范普通发票种类,严格普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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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