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6]18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4
实施时间: 2006-7-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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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山东省税务学校:
  按照总局要求,从今年4季度起,各省国家税务局的所有三级预算单位(即各市国家税务局、省税校和省局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从2005年开始,国税系统逐步实行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这对于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和从源头上构建防范治理腐败机制等很多方面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各改革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行。
  二、做好改革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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