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文件和停止执行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辽政发[2004]2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6-28
实施时间: 2004-6-2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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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要求,今年以来,省政府各部门对由本部门起草的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废止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7件,停止执行有关文件中涉及的21项行政许可事项。凡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许可的文件规定,自行政许可法施行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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