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7]17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30
实施时间: 2007-11-30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8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03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以此次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认真开展税源清查和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纳税人索取和开具发票,正确核算和及时缴纳应纳税款。要依法严格查处存在偷、欠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