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7-11-28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评估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9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