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7-11-28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评估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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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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