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5]15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8
实施时间: 2005-5-8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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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5]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法。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的有关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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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