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4]37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1
实施时间: 2004-1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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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普通发票代开管理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代开,要建立健全普通发票代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防止普通发票代开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各市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规范普通发票代开工作。对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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