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3]36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4
实施时间: 2003-12-4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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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3]126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和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确保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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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