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2007]4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发文时间: 2007-10-10
实施时间: 2007-10-1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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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现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对保障参保居民合理的医疗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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