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资[2007]4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资委
发文时间: 2007-11-6
实施时间: 2007-11-6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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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委托行为,更好地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财务审计监督中的作用,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冀国资〔2005〕7号),现将我委制定《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七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企业 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 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印发
  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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