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加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现金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库[2002]14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2-12-25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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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试点单位、代理银行:
  为切实加强试点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保证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顺利推行,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现行实际,现就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加强试点单位现金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现金提取和使用的原则
  (一)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
  (二)计划提取的原则
  (三)按规定范围使用的原则
  (四)促进改革的原则
  二、现金提取和使用的范围
  (一)未纳入工资统发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住房补贴以及其他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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