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库[2005]2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5-25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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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有关部门,各代理银行:
  为确保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银行资金支付实现实时清算之前,为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库[2005]10号文件精神,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自治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或实行适宜本地的其他过渡性措施。
  附件: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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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汇总表.htm    
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