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06]29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2-15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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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经2006年12月3日三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知。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3日三届二次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为中税协)会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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