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我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法规[2002]14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7-16
实施时间: 2002-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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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 [1997]286号)和《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精神,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司法厅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试 行 )
  第一条 为适应律师业发展的需要,保障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律师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和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事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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