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襄樊市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联网查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3]13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3-10-8
实施时间: 2003-10-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55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襄樊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企业登记档案联网查询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襄价服字 [2003]150 号)悉。为适当国家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方便客户网上查询资料,经研究,同意襄樊市工商事务代理咨询服务中心利用本地信息资源开展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联网查询服务时,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可向用户适当收取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中心不得强制用户接受服务并收费。
  国家党政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企业登记档案,除需复印资料收取材料成本费外,免收其他费用。此批复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执行。
  附:企业登记档案联网查询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 / 户)  查询内容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