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专项自查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7]11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11-20
实施时间: 2007-11-20
失效时间: 2008-1-10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中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当前深化保险改革的着力点。各保险公司要按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管要求,力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新的进展。2006年,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状况进行了首次全面摸底检查。今年年初,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落实<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07〕1号)及一系列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措施。为推动保险公司切实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持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我会拟开展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专项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要将此次自查活动作为完善治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