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撤回武汉中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等六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的决定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07]2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1-5
实施时间: 2007-11-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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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07年7月9日下发的《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情况的通报及限期整改的通知》(鄂财会发[2007]17号),各所应当于规定整改期限内达到设立条件。经核实,武汉中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设立条件。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厅决定对武汉中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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