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注税协发[2007]1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7-6-28
实施时间: 2007-6-28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0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省物价局六月十四日鄂价房服[2007]122号《关于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此文件在鄂价房服[2006]47号文件试行一年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后,将部分条款作了适当修改。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物价局关于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6月14日  鄂价房服[2007]122号
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各市、州、直管市物价局:
  省物价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