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评[2005]36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8
实施时间: 2005-7-28
失效时间: 2009-2-10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4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北京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流程图
     2.A级纳税信用评定申请书
     3.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书
     4.纳税信用等级评分表
     5.A级纳税信用认定通知书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9]6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10
实施时间:20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