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业务数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6]19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4
实施时间: 2006-12-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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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业务数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1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提高加强税收征管业务数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我省以顺利推行综合征管软件V2.0为契机,建立了征管业务数据省级集中、外围软件相补充的税收征管业务信息化处理平台,征管业务信息数据的集中度、共享度提升到了新的层次,有力推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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