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6]7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26
实施时间: 2006-4-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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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国税发[2006]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本次监督检查是继2002年全国加油站专项整治后又一次全面整治活动,是全面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强化加油站行业税收征管、打击利用加油机作弊坑害消费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创建平安山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加油站行业纳税人深入宣传推广使用税控加油机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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