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运行《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及业务流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6]6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21
实施时间: 2006-4-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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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济南、淄博、潍坊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我省机构设置调整、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综合征管软件2.0版(以下简称V2.0)上线的需求,省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制定了《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及业务流程(试行)》(以下简称《岗责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试运行工作。现就试运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试运行《岗责体系》的重要意义
  《岗责体系》的健全完善,对规范国税机构设置,进一步推进征管改革,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V2.0和执法考核子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三市应高度重视《岗责体系》试运行工作,列入重要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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