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5]17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
实施时间: 2005-12-2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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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办法》的实施对规范减免税管理,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总局发布的《办法》是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统一了对各税种减免税的管理,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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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