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5]14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7
实施时间: 2005-11-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0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对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是总局为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大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搞好学习和调研,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