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六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5]13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29
实施时间: 2005-9-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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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集中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分析人员(以下简称“六员”)岗位业务培训”的任务,根据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六员”培训的重要意义
  随着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税收征管工作逐步形成法规系统化、管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和服务优质化的新局面,新的发展形势对广大国税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六员”是税收法规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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