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5]9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1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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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因各级国税、地税部门征管范围、征管方式(主要是个体双定户)不同,现行征管软件难以满足委托代征需要,我省目前暂不统一实行委托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各级国税、地税部门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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