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法制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5]5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9
实施时间: 2005-5-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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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法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促进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决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市国税局分别组建本级税收法制人才库并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第三条 税收法制人才库由在政策法规、税务稽查、税政管理、征收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统计、国际税收管理等方面具有业务专长的税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 税收法制人才库建设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选拔、择优录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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